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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

日期:2016-06-28 13:05:05

一、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升素质,牢固树立为领导服务、为群众服务、为代表服务的意识,不断改进工作作风,努力提高工作效率。

二、认真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,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上班期间坚守岗位,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。

三、重视信访接待工作,机关干部职工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,热情、耐心、细致地做好信访工作,积极督促有关方面帮助信访人员解决困难和问题。重要信访案和群体上访案要及时报告领导,征得领导同意后,由分管工作的常委会领导亲自接待处理。

四、各工作机构要围绕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任务,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,每年至少要撰写一篇有质量的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。

五、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的纪律要求,加强学习,忠于职守,维护团结,爱惜公物,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,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。

六、严格考勤和请假制度。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。未请假或请假未准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处。请假1天内由分管副主任审批,1天以上3天以内由各委、室主要领导审批,3天以上7天以内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批准,7天以上1月以内由常委会主任审批,1月以上由主任会议审批准。各委室主任请假,7天以内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批,7天以上1月以内由常委会主任审批,1月以上由主任会议批准;县人大常委会主任、副主任、咨询员请假按照县委关于县级领导干部请假制度规定执行。个人年休假按规定执行,由个人申请,办公室统一安排。

七、坚持考核奖罚制度。每年年终,要对机关干部职工学习、工作、纪律考核情况进行公布。对工作认真负责,踏实肯干、成绩突出的同志予以表彰奖励;对不遵守纪律,工作敷衍塞责、效率不高的要进行批评教育;对违反党纪、政纪的要严肃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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