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固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曾海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县人民政府:
城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,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胡新利的提请,决定任命:
曾海波同志为城固县财政局局长;
刘刚同志为城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;
刘少华同志为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。
免去:
邵宏同志城固县财政局局长职务;
张本德同志城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;
汪纪明同志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。
城固县人大常委会
2021年5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