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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环境卫生制度

日期:2016-06-28 10:05:14

一、机关卫生实行“划定责任区、分片包干、落实责任、领导负责”制,由办公室按委室划定责任区,采取经常打扫与节假日及重要活动集中打扫相结合的办法。办公室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。

二、坚持清扫、保洁工作。各委室要坚持每天上班前打扫室内卫生,每周五集中打扫责任区卫生,要长期保持各办公室室内、机关大院门前、院内、走廊、楼梯、会议室、卫生间整洁卫生。

三、办公室要定期、不定期对机关环境卫生进行检查评比。按优、良、差的档次,对各委室室内和责任区卫生逐项检查评比,并将检查评比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之一。

四、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全县的爱国卫生活动。树新风、改陋习,不随地吐痰,不乱倒垃圾、污水,不乱丢纸屑、果皮、烟头、杂物。

五、卫生质量标准。办公室内陈设、用品摆放整齐整洁,地面干净无污迹;走廊、楼梯及门窗干净,地面和墙角及墙面无杂物、无积尘、无蜘蛛网,楼梯扶手干净卫生;卫生间便池及时冲洗,无尿渍、无污垢、无臭味;院内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,绿地无杂草、无枯枝落叶、无垃圾杂物;讲究卫生,着装整洁,仪表端庄,不准穿背心、拖鞋上班。

六、机关院内墙壁及黑板、宣传牌等不准乱贴乱画,工作人员及家属、外来人员要爱护花草树木,自觉维护环境卫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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