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5日,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万朋主持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旆利、冯长春、邵宏、汪纪明出席会议。县纪委书记、监委会主任孙俊华,县人民法院院长魏江华,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久安,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伟,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,三合镇、天明镇人大主席团主要负责人、县人大代表、公民代表等列席会议。
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《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《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。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和《陕西省公路条例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、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、关于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,并进行满意度测评。
会议依法通过了人事任免有关事项。